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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學院伟德BETVlCTOR1946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稿)

來源 :       作者 : 伟德BETVlCTOR1946     時間 : 2016-09-17    點擊數:24  打印

為了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全面發展,推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充分調動廣大學生學習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并為評優評獎和推薦就業提供科學的量化依據,根據《嘉興學院學生非因素評價實施辦法》,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工作原則

測評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動态記實與靜态評議相結合、同學考評與老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校要求每個學生必須做到的行為,不予加減分記錄;學校提倡、鼓勵學生做到的行為,給予加分記錄;學校反對并予以紀律處分的行為,給予減分記錄。

第二條:評價内容及操作辦法

1、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以自然班級為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在每學期第一周進行,每學年進行總評。

2、測評期為上一學期,非學業因素評價體系分為九項指标。

3、非學業因素測評分=基礎分(60分)+加減分,滿分為100分。

具體指标體系如下:

第一項:政治表現

1.1已經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0.5/人;預備黨員,+1/人;正式黨員,+2/人;入黨申請書或思想彙報有大篇幅抄襲者予以退回,-1/人;

【在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黨員轉正的那個學期加分。(以分院公示的名單為準)】

1.2延長預備期者,-1/次;黨内考核不合格者,-2/次;取消黨員資格者,-5/次;受黨内處分者,-5/次;

1.3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之言行、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從事非法政治、宗教活動,-5/次;

【如果有違背該項,取消一切評獎評優】

第二項:文明守紀

2.1所在寝室被評為文明寝室或者标兵寝室、星級寝室等各項榮譽(重複則取較高榮譽項),室員,+2/次;學生所在寝室衛生成績總評為優,室員,+1/次;總評為良,室員,+0.5/次;寝室2次及以上不合格-1/人;

【本學期寝室衛生平均分為9分的(A),為優秀,該寝室成員每人可+2分;

平均分為8(B),為良好,該寝室成員每人可+1分;

平均分為7(C),為合格,不予加分和減分;

平均分為6(D),為不合格,該寝室成員每人-1分;

以上分數均為每學期總評分為準,隻加一次,若本學期更換寝室的,不予加減分】

2.2曠課者,-0.5/次;

2.3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團學活動、黨校活動、形勢報告、學術報告、周一升國旗、聽證會、選舉大會等),缺席者,-0.2/次;

2.4新生曠操和晚自習缺勤(兩項可以累加)兩次按等同于曠課1次,扣分标準同上。

2.5積極記錄學校不文明狀況,并反映到校方,為學校文明建設作出貢獻者,+1/人;帶早餐進教室、故意破壞公共衛生、環境等不文明行為者,-0.5/次;

2.6除貸款、特困生之外的其他拖欠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有失信或違約記錄者,-1/次;以虛假信息申請貧困生入庫者,經查實無誤者,-3/次;

2.7在寝室違規使用電器、電飯煲等學校禁止使用的電器,或無正當理由的晚歸者,-1/次,沒有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外住者,-3/次;

2.8違反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受到通報批評者,-1/次;受到學校警告處分者,-2/次;嚴重警告者,-3/次;記過者,-4/次;留校察看者,-5/次。

第三項:學習态度

3.1在學校規定學習時間(課堂、晚自習等)内從事電腦遊戲、睡覺、打牌下棋等違反學習紀律活動,經查實的,-1/次;嚴重影響他人,經勸告仍不改者,-2/次;

第四項:社會工作

4.1學生幹部任職加分

幹部職别

加分标準

學校、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黨辦副主任,勤工助學中心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1.5-2

校、院學生會部長,班長團支書(不含副職),各種協會(社團)負責人,各學生黨支部副書記或黨小組組長,社工委委員,學生黨辦各部部長,新生輔導員、勤工助學中心各部部長

1-1.6

其他班幹部(包括測評小組),學生會各部副部長,各種協會(社團)下設的各部部長,各學生黨支部委員、勤工助學中心各部副部長

0.5-1.1

學生會幹事,各種社團下設的各部副部長,黨辦各部幹事,寝室長

0-0.6

【校學生會、社工委、各種社團協會、勤工辦等學生幹部任職加分由各個社團、部門按照上表的标準提供;分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由負責團學輔導員老師提供,分院學生會部長、班級負責人加分由分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提供,分院學生會副部長及各部幹事加分由各部部長提供,班級其他班幹部、寝室長加分由班級綜合測評小組提供;新生輔導員由學院學工辦提供,隻在任職的第一學年加分;學生黨支部成員、學生黨辦成員加分由各黨支部書記和黨委提供,可累加,但總分不超過5分】

4.2獲先進集體(如标兵班級等)全體同學:

國家級 :4/ 省級:3/ 市級及學校:2/ 分院:1/

4.3獲先進個人(包括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暑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先進青年志願者個人、黨校優秀學員、軍訓優秀學員、院級優秀學生助理、最佳辯手等)

國家級 :5/ 省級:4/ 市級及學校:1/ 分院:0.5/

第五項:公益活動和團隊精神

5.1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如運動會方陣、儀仗隊、禮儀等)或社會活動者,+0.5/次;班級青年志願者活動除考核要求次數外,有額外增加,活動次數占學院前三名的,相關同學每人分别+1.5分、+1分、+0.5分;

【院級、校級以上的以分院團委組織部統計為準,若累計分數超過2分者仍按2分計(注:若同學自行在外有償擔任禮儀服務工作的,不計入此次統計之列)】

5.2參加各類學院、學校組織的團隊(暑期社會實踐、商企培訓等)者,+1/

【以院學工辦或分院團委學生會的公示名單為準】

5.3學生自發舉辦一定規模的公益環保活動,并顯有成效者,+1/人。(由社團管理中心或者團委推選)

5.4參加愛心團隊各種活動(愛心義賣、公益環保等等),+1/次;加入溢滿湘西愛心團隊者,+3/次;可按一定比例推選具有團隊精神的優秀隊員,+2/人;

【以團委學生會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兩項不可累積加分】

5.5參加無償獻血,+1/次(以有關部門頒發的獻血證為準)

第六項:科研創新

6.1科技作品類大賽

例如數學建模競賽、高等數學(微積分)競賽、“挑戰杯“創業設計大賽、SRT、新苗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大賽、管理案例分析大賽、财會信息化大賽、電子商務競賽、多媒體設計競賽、沙盤模拟競賽、會計知識競賽、大學生英語競賽、西經競賽、管理知識競賽等校級或院級大賽

分院: 三等獎:1/人,二等獎:2/人,一等獎:3/人。

市級及學校:參賽:1/人,三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一等獎:4/人。

省級以上: 三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一等獎:5/人。

【分院組織學生組團報名參加上述比賽,如果未能推薦參加省級比賽且學校未進行評比活動,但隻有通過學校專家組審核通過公布的初選名單才能等同于校級參賽加分;】

6.2各類知識競賽(例如:計算機比賽、辯論、演講、征文比賽等)

分院: 三等獎:1/人,二等獎:1.5/人,一等獎:2/人。

市級及學校:參賽:1/人,三等獎:1.5/人,二等獎:2/人,一等獎:2.5/人。

省級以上: 參賽:2/人,三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一等獎:5/人。

【同一作品參加不同比賽,分值不可累加,隻能取最高分;同一比賽項目取最高分,不可累加;參賽分和得獎分不可以累加;若征文比賽作者為多人,第一作者按照上述分值加分,其他作者按照上述分數的50%加分】

6.3科技創新論文類獎項:發表創新發明類論文獲得獎項

分院: 三等獎:1/人,二等獎:1.5/人,一等獎:2/人。

市級及學校:參賽:1/人,三等獎:2/人,二等獎:2.5/人,一等獎:3/人,

省級以上: 參賽:2/人,三等獎:3/人,二等獎: 4/人,一等獎:5/人,

6.4自己搞小發明、小技術,取得專利者

發明專利: 國際:8/人,國内排名第一:5/人。

新型實用專利:排名第一:4/人。

外觀設計專利:排名第一:3/人。

第七項:文體特長

7.1參加院級運動會:參賽:1.0/人,第四至八名 1.2/人,第一至三名1.4/人。

參加校級運動會:參賽:1.2/人,第四至八名1.4/人,第一至三名1.6/人。

7.2參加省級各類體育比賽:參賽1.4/人,第四至八名 1.6/人,第一至三名2/人。

參加院級各類體育競賽(如 “新生杯”籃球賽、足球賽、羽毛球賽、乒乓球賽、網球、排球等)

參賽:0.8/人,第四至八名1/人,第三名1.2/人,第二名1.4/人 第一名 1.6/

參加校級各類體育競賽(如“三好杯”、“新生杯”籃球賽、足球賽、羽毛球賽、乒乓球賽、網球、排球等)

參賽:1.2/人,第四至八名1.4/人,第三名 1.6/人,第二名1.8/人 第一名 2/

【以上同一比賽項目或球類比賽取最高分,不累計加;破校記錄者,另+2/人,破省記錄者,另+3/人】

7.3獲得體現學生體美和體育特長的相關資格等級證書的,+2

7.4參加分院級文藝類節目:參賽 1/

參加市級、校級文藝類節目(群舞大賽、健美操等):

參賽:1.2/人,三等獎:1.4/人,二等獎1.6/人,一等獎1.8/

【其他第四名到第八名參照參賽加分,優勝獎參照三等獎加分。十佳歌手參賽不加分,獲獎才能加分,加分标準同上。學生參加其他學院各類文藝活動屬于個人行為,不予加分】

參加省級文藝類節目:參賽 1.4/人,三等獎:1.6/人,二等獎1.8/人,一等獎2/

7.5掌握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表演能力且有證明的,+3/人。

第八項:能力素質

8.1學術性文章或者專業論文(2分):

在校級正式刊物(《嘉興學院學報》)上發表2//(第一作者加2分,其他作者加1.5分)

在省級正式刊物上發表2//次(第一作者加2分,其他作者加1分);

說明:SRT大學生研究訓練計劃等同于發表專業論文加分,立項不予加分,結項才能加分,其中主要負責人加2分,其他成員加1分。發表學術性文章必須提供該刊物。

8.2非學術性作品:

在校級刊物(《嘉興學院報》、《方正青年》、《驕陽》)、廣播台上發表作品:1//次 ;在院級刊物(《商之朝露》、《百篇經典》等)上發表作品:0.5//次。(此類累計不得超過2/人)。

8.3CET4通過(425分以上):1/次;CET4良好(568分以上):2/CET4優秀(603分以上):3/次;

CET6通過(425分以上):2/次;CET6良好(568分以上):3/CET6優秀(603分以上):4/

獲得中級口譯證書:2/次;高級口譯證書:3/

獲得中級商務英語:2/次;高級商務英語:3/

8.4計算機:二級通過(60分):1/人;二級優秀(85分以上):3/人;

三級通過(60分):1/人;三級優秀(85分以上):3/

8.5其他證書類:獲得國家認可的各類能證明技能素質的資格證書、職業證書、上崗證書(如會計資格證書、體育類的裁判資格證書、汽車駕駛執照、報關員、公關員、單證、教師資格證等),+1/人;

【考分達到總分的60%算通過,以取得證書時間為準,每張證書不重複加分】

第九項: 特殊經曆

學生自強不息的;學生創業的,應征入伍的;有見義勇為的、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行為;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重大活動或者重要會議的,參與國際交流的;以上經曆每次加1-3分,但加分總額不超過5分(該項由學院核實公示為主)

本方案自201191起實施,由嘉興學院伟德BETVlCTOR1946學工辦負責解釋。

附件一:表一 《嘉興學院伟德BETVlCTOR1946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報告單》(個人填寫)

附件二:表二 《伟德BETVlCTOR1946×班×學年第×學期學生非學業因素總評成績彙總表》(電子稿和紙質打印稿)

附件三: 《班級測評小組成員推舉方案(試行)》

伟德BETVlCTOR1946班級測評小組成員推舉方案(試行)

由于測評考核的需要,為了能夠維護每一位同學的利益,試推行測評小組記實考核方案,每班選舉産生測評小組,小組由1名測評小組組長和4名測評小組成員構成。

具體方案如下:班級全體成員大會(邀請班主任參與)

1、班級成員民主推選初始候選人10名。要求工作态度端正,認真負責,集體主義意識強,群衆基礎良好,能夠本着公平的原則對待每一位同學。

2、由班主任,班長,團支書三人審核候選人資格。

3、由全班同學再次進行民主投票,對10名候選人進行民主選舉5人,其中票數最高者為測評小組組長,另外四名為測評小組成員。(不得有拉票現象,獲票數要超過班級半數以上,否則重新選舉)。

4、全體評議小組成員要對全班同學負責,受班主任、班長、團支書的直接監督,全班同學的間接監督。

5、班級同學如有發現測評小組成員有不負責行為,可向班長,團支書反映情況,經班主任、班長、團支書商定是否要重新選舉。若要重新選舉方法如上。

本方案自20119月開始執行,由嘉興學院伟德BETVlCTOR1946學工辦負責解釋。

伟德BETVlCTOR1946學工辦郵箱sxyxsb@sina.com

聯系人:教一421 郝文靜老師 83642986

教一427 餘德将老師 83643708

教一423 張婧嫄老師 83641013

嘉興學院伟德BETVlCTOR1946

2013228

相關文件下載:伟德BETVlCTOR1946非學業因素測評表(定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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